1月20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條例》(下稱《南沙條例》)《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下稱《制造業條例》)新聞發布會,解讀兩個條例的有關內容、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措施。據了解,《南沙條例》《制造業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放權賦能
支持南沙進一步改革創新
《南沙條例》是貫徹《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落實粵港澳大灣區“一點兩地”全新定位的重要舉措,是我省又一先行性探索性立法,在全國具有創新意義。
在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黃偉忠介紹,《南沙條例》全面梳理南沙建設發展的立法需求,強化放權賦能、協同港澳、面向世界,通過立法破除改革發展障礙,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其中,按照“能放則放”的原則賦予南沙相關省、市管理權限,并積極爭取國家下放權限。
《南沙條例》還明確省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制定推動南沙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辦理涉南沙事項的綠色通道,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航浩介紹,《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部署任務涵蓋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有不少事項涉及市級以上事權。南沙區政府現有職權與南沙被賦予的使命任務不相適應,為此,有必要通過立法將省、市有關權限賦予南沙行使,支持南沙進一步改革創新。
放權賦能的同時,《南沙條例》還創新容錯機制,規定鼓勵和支持南沙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南沙將落實好省調整優化南沙建設發展的工作機制,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實現省、市、區三級聯動高效聚力推動法規規定的各項重大制度安排加快落地。”廣州市南沙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魏敏表示,將貫徹落實法規明確的制度規定和職權職責、全面做好事權下放的承接工作、及時主動向國家和省有關單位請示報告法規執行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應的措施,促進法規全面準確有效實施。
聚焦“五大提升行動”
優化制度供給推動制造業發展
“廣東是制造業大省,制造業整體實力全國領先。”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副主任委員余立鋼表示,在廣東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過程中,面臨工業用地缺乏保障、畝均效益不高、技術引進受制、招商引資機制不暢等諸多現實問題,有必要通過立法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和要素瓶頸。
為此,《制造業條例》統籌考慮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所需的制度支撐和要素保障,明確制造業數字化、綠色化、智能化發展的核心路徑,提出了多種鼓勵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促進性措施,并加強發展環境、人才等方面的服務和保障。
黃偉忠說,《制造業條例》聚焦“五大提升行動”,為廣東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優化制度供給。例如,在“大平臺”方面,規定推動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新型制造業創新平臺建設;在“大項目”方面,規定應強化全省統籌協調機制,防止無序招商等。
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是增強創新驅動力、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兩大重要環節。在此方面,《制造業條例》明確要推動制造業設備更新、工藝升級、數字賦能、管理創新,規定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向制造業企業開放共享,并支持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與制造業企業開展合作研發。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吳紅表示,《制造業條例》將與《關于高質量建設制造強省的意見》,以及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系列政策,形成“1+1+X”體系,從省委省政府文件、地方性法規、部門政策措施三個維度,全方位打造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
吳紅介紹,接下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以“線上+線下”的方式,重點圍繞政府部門、企業、高校等,特別針對鏈主企業、單項冠軍等企業主體,通過粵商通等平臺以及會議、活動、培訓等形式,對《制造業條例》開展宣傳報道和深入解讀。
(記者 馬瑞婕 陳嶸偉 姚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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